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校公共区域显示屏类设备自查自纠的通知
2023-11-01 17:25 (阅读:)

各学院、部门:

校内公共区域安装的LED显示屏、广告灯箱、电视等多媒体播放展示设备通过无线WIFI、蓝牙、U盘、远程电脑控制播放内容,极易受到非法攻击。为防止校园多媒体播放展示设备受到非法攻击,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特开展全校范围内多媒体播放展示设备(网络)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请各单位立即组织专人按要求对本单位安装在公共区域的多媒体播放展示设备进行安全自查及隐患排查。

一、检查范围

排查全校范围内(包括商铺、饭堂),安装在公共区域,能够播放展示视频、图片、声音、文字等多媒体信息的LED显示屏、广告灯箱、电视等电子设备。

二、检查要点

(一)开展设备自查。检查放置于公共区域的电视机,判别是否为智能电视。如果是智能电视,应禁用无线上网功能。原则上不在公共区域放置智能电视机。

(二)增加安全意识。检查电子屏的控制主机,查杀病毒、木马,更新补丁,修补安全漏洞。控制主机如果需要上网,必须使用有线网,禁止使用无线网和蓝牙。

(三)各单位要加强负责管理的多媒体播放展示设备管理,落实分管领导和专责人员,严格审核把关信息发布内容,严格管好LED电子屏幕硬件接入口和内容写入发布平台,防止非法接入,及时修改设备默认用户名、默认密码(密码强度要求8位以上,包含大小写字母、特殊字符和数字)、默认无线名称等系统默认配置,并制定设备管理、内容审批等管理制度,做好日常安全防范工作。

(四)指定设备负责人。每台设备应确定责任人,并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并做巡查记录。

(五)填写设备自查表。根据自查情况,各单位填写《公共区域大屏类设备自查表》。如果本单位有多台设备,每台设备填写一页。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要按照学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举办报告会、文学沙龙等活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加强对宣传阵地的管理,做到举一反三。

2.各单位务于11月5日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确有相关设备的单位要结合检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连同《公共区域大屏类设备自查表》纸质稿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1号教学楼西楼210),电子稿发至邮箱:76217817@qq.com。经检查没有显示屏类设备的单位也要做到“零报告”。

3.各单位如需技术协助,请直接联系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联系人:张权,电话:28642602。

附件:公共区域大屏类设备自查表

党委宣传部

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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